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通知 財稅[2007]90號(hao) 各省、自治區、直轄(xia)市(shi)(shi)、計劃單列市(shi)(shi)財(cai)政(zheng)廳(局(ju))、國家稅務局(ju): 經國務院批準,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xiao)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稅 1.瀕危動(dong)物(wu)、植物(wu)及(ji)其制品(pin); 2.鹽(yan)、溶劑油、水泥(ni)、液(ye)化丙烷、液(ye)化丁烷、液(ye)化石油氣等(deng)礦(kuang)產品; 3.肥料(除(chu)已經取消退稅的尿素和(he)磷酸氫二銨(an)); 4.氯和染料(liao)等化(hua)工產(chan)品(精(jing)細化(hua)工產(chan)品除外); 5.金屬碳化物(wu)和活(huo)性碳產品; 6.皮革; 7.部分木板(ban)和一(yi)次性木制品; 8.一般普碳焊管產品(pin)(石油套管除(chu)外); 9.非(fei)合金鋁制條(tiao)桿等簡單有色金屬加工產品(pin); 10.分(fen)段船(chuan)舶(bo)和非(fei)機動船(chuan)舶(bo)。 具體商品名稱及稅則號。 二、調低下列商品(pin)的出口退(tui)稅率 1.植物油出(chu)口退稅率下調至5%; 2.部分化(hua)學品出口退(tui)稅率(lv)下調(diao)至9%或(huo)5%; 3.塑料(liao)、橡(xiang)膠及其制品出(chu)口退(tui)稅率下調至5%; 4.箱包出口退(tui)稅率(lv)下調至11%,其他皮革毛皮制品出口退(tui)稅率(lv)下調至5%; 5.紙制品出口(kou)退稅率下調至5%; 6.服裝出口退稅率下調至11%; 7.鞋帽、雨(yu)傘(san)、羽毛(mao)制品(pin)等出口退稅率下調至(zhi)11%; 8.部(bu)分石料、陶瓷、玻璃、珍(zhen)珠、寶石、貴金屬及其制品(pin)出口(kou)退稅率下調(diao)至5%; 9.部(bu)分鋼(gang)鐵制品(石油套管(guan)除外)出(chu)口退稅率下(xia)調至5%,《財政部(bu) 國家稅務總(zong)局關(guan)于(yu)海洋工程結構物(wu)增值稅實行(xing)退稅的通知》(財稅[2003]46號)規定的內銷海洋工程結構物(wu)仍按原退稅率執行(xing); 10.其他賤金屬及(ji)其制品(pin)(除(chu)已經取消(xiao)和本次取消(xiao)出(chu)口退稅商品(pin)以(yi)及(ji)鋁箔、鋁管、鋁制結構體等)出(chu)口退稅率下調至5%; 11.刨(bao)床、插(cha)床、切(qie)割機(ji)、拉床等(deng)出口退(tui)稅率下調至(zhi)11%,柴油機(ji)、泵、風扇、排氣閥門及(ji)零件、回(hui)轉爐(lu)、焦爐(lu)、縫紉(ren)機(ji)、訂書機(ji)、高(gao)爾夫球車、雪地車、摩托車、自(zi)行(xing)車、掛車、升降器及(ji)其零件、龍頭、釬(han)焊機(ji)器等(deng)出口退(tui)稅率下調至(zhi)9%; 12.家具(ju)出口退(tui)稅率下調(diao)至11%或(huo)9%; 13.鐘表、玩具和(he)其他雜項制品等出口退(tui)稅率下調至11%; 14.部(bu)分木制品出口退(tui)稅率下(xia)調至5%; 15.粘膠(jiao)纖維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 具體商品名稱及稅則(ze)號。 三、下列商品(pin)改為出口免稅 花(hua)生果(guo)仁、油畫、雕飾板、郵票(piao)、印花(hua)稅票(piao)等。 具(ju)體商品名(ming)稱(cheng)及稅則(ze)號。 四、執行時間 以上(shang)商品出(chu)(chu)口退稅率調整自(zi)2007年(nian)7月1日(ri)起(qi)執(zhi)(zhi)行。具體執(zhi)(zhi)行時間,以海(hai)關“出(chu)(chu)口貨物報關單(出(chu)(chu)口退稅專(zhuan)用)”上(shang)注明(ming)的出(chu)(chu)口日(ri)期為準(zhun)。 出(chu)口(kou)(kou)企業在(zai)2007年(nian)7月1日(ri)之前已(yi)經簽訂的(de)(de)涉(she)及取(qu)消出(chu)口(kou)(kou)退(tui)(tui)稅(shui)的(de)(de)船舶出(chu)口(kou)(kou)合同(tong),在(zai)2007年(nian)7月20日(ri)之前持出(chu)口(kou)(kou)合同(tong)(正(zheng)本(ben)和(he)副本(ben))到主管(guan)出(chu)口(kou)(kou)退(tui)(tui)稅(shui)的(de)(de)稅(shui)務機(ji)關登記備(bei)案的(de)(de),準予仍按原出(chu)口(kou)(kou)退(tui)(tui)稅(shui)率執(zhi)行完畢(bi)。對在(zai)2007年(nian)7月20日(ri)之前未辦理備(bei)案手續(xu)的(de)(de),一律按取(qu)消出(chu)口(kou)(kou)退(tui)(tui)稅(shui)執(zhi)行。 有對外(wai)承包(bao)(bao)工(gong)(gong)程(cheng)資質的出(chu)口(kou)企業在2007年(nian)(nian)7月1日(ri)之(zhi)前已(yi)(yi)經(jing)中(zhong)標的長(chang)(chang)期(qi)對外(wai)承包(bao)(bao)工(gong)(gong)程(cheng)或已(yi)(yi)經(jing)簽訂價格不能更(geng)改的長(chang)(chang)期(qi)對外(wai)承包(bao)(bao)工(gong)(gong)程(cheng)合同所涉及(ji)的出(chu)口(kou)設(she)備和建材,凡在2007年(nian)(nian)7月20日(ri)之(zhi)前持有效(xiao)中(zhong)標證明(正本(ben)和副本(ben))或已(yi)(yi)經(jing)簽訂的長(chang)(chang)期(qi)對外(wai)承包(bao)(bao)工(gong)(gong)程(cheng)合同(正本(ben)和副本(ben))及(ji)工(gong)(gong)程(cheng)概算清單,到主管(guan)出(chu)口(kou)退稅的稅務機關(guan)登記(ji)備案的,準予仍(reng)按(an)原出(chu)口(kou)退稅率(lv)執(zhi)行(xing)完畢。對在2007年(nian)(nian)7月20日(ri)之(zhi)前未(wei)辦(ban)理備案手續的,一律按(an)調整后(hou)的出(chu)口(kou)退稅率(lv)執(zhi)行(xing)。 特此通知。 改為免稅的商品清單 序號 | 商品代碼 | 商品名(ming)稱 | 退稅率調整(zheng)為 | 1 | 12021010 | 種用(yong)未(wei)去殼花生〔指未(wei)焙(bei)炒或(huo)未(wei)烹煮的(de)〕 | 免稅 | 2 | 12021090 | 其他未(wei)去殼花生〔指(zhi)未(wei)焙(bei)炒或未(wei)烹(peng)煮(zhu)的〕 | 免稅(shui) | 3 | 12022000 | 去(qu)殼花生(sheng)〔未(wei)焙炒或未(wei)烹煮的,不論(lun)是(shi)否破碎〕 | 免稅 | 4 | 97011010 | 手(shou)繪油畫、粉畫及(ji)其他畫的原件〔但手(shou)工(gong)繪制及(ji)手(shou)工(gong)描飾的制品或編號4906的圖紙除外〕 | 免稅(shui) | 5 | 97011020 | 手(shou)繪(hui)油畫、粉畫及其(qi)他畫的復制(zhi)品〔但手(shou)工繪(hui)制(zhi)及手(shou)工描飾的制(zhi)品或編(bian)號4906的圖紙除外〕 | 免稅(shui) | 6 | 9701900020 | 用其他動植物(wu)材料(liao)制(zhi)作的拼貼畫〔包(bao)括(kuo)類(lei)似裝(zhuang)飾板,指(zhi)一切緣自野生動物(wu)的產品〕 | 免稅 | 7 | 9701900090 | 其(qi)他拼貼畫及類似(si)裝(zhuang)飾板(ban) | 免稅 | 8 | 97020000 | 雕版畫、印(yin)制畫、石印(yin)畫的原本 | 免稅 | 9 | 9703000090 | 其他各種材料制(zhi)的雕塑(su)品原件(jian) | 免稅 | 10 | 97040010 | 郵票〔指(zhi)使用過的或雖未使用過但不是指(zhi)運國流通(tong)及新發(fa)行的〕 | 免稅 | 11 | 97040090 | 印花稅票及類似票證等〔指(zhi)(zhi)使用(yong)(yong)過的或(huo)雖(sui)未使用(yong)(yong)過但不是指(zhi)(zhi)運(yun)國流通及新(xin)發(fa)行的〕 | 免(mian)稅 | www.singtaonet.com 行業影響 紡織行業:利潤降近一成 紡織行業是我國巨額貿易順差的主要創造者,去年我國紡織行業貿易順差1292億美元,占貿易總順差的71%,今年第一季度紡織行業貿易順差達272.8億美元,占到總順差的近60%。所以,出口退稅調整中,紡織行業首當其沖。 服裝出口退稅率本次從13%下調至11%,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副會長王宇表示,基于2006年的數據,出口退稅下調1個百分點,行業利潤將下降4.6%。實際上,由于我國紡織出口價格比國際市場同類產品低10%以上,出口產品利潤微薄,產品價格漲一些,對外商仍有吸引力。 鋼鐵行業:管材影響最大 “由于之前接連三個政策出臺,抑制鋼鐵出口,這一次對鋼鐵行業沖擊力度小了很多。”昨晚,上海鋼鐵預警專家賈良群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次關稅的調整主要是針對管材,預計6月份管材的出口數量要下降,其他品種影響不大。” 根據此次調整政策,部分鋼鐵制品(石油套管除外)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據了解,鋼管之前屬于鋼鐵半成品行列,所以國家鼓勵鋼管出口,但今年以來屢次遭到美國等國的反傾銷,所以這次將鋼管的出口退稅降至零。賈良群預計,鋼材出口在7、8月份會有巨幅的下降,但由于國內外價差的拉大,估計到9月份會有所抬頭,但今年鋼鐵出口總體會保持在去年的水平。 摩托車:面臨無錢可賺 出口大戶重慶力帆摩托有關負責人昨天在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出口退稅率此次從17%下降到9%,對于‘重慶造’在內的國內摩托車出口企業影響較大,我們或將面臨無錢可賺的境地。由于在海外持續不斷的‘內戰’,真正落到出口企業身上的毛利潤已低到4%左右。在價格戰打得比較激烈的東南亞等地市場,整個行業都提價,否則已沒有別的活路。” 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力度空前 將有一石二鳥之效 2007年(nian)06月20日 07:35上海證(zheng)券報 自7月1日起,我國將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與此前歷次調整相比,本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力度和范圍都是空前的,被列入調整“大名單”的,2831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 有關專家認為,此時出臺這樣的政策可謂“一石二鳥”,一是緩解外貿順差過大的問題;二是促使中國經濟增長由偏快向更穩健的方向轉變。 經國務院批準,2007年6月1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簡稱《通知》),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 意在緩解貿易順差 與此前歷次的調整相比,本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力度和范圍都是空前的,被列入調整“大名單”的2831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 為了遏制“兩高一資”產品的出口,去年9月和今年4月,我國先后調整了有關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對于此次出口退稅的調整,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是為了進一步抑制外貿出口的過快增長,緩解我國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 外貿順差過大是當前經濟運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據海關統計,2007年1至5月我國進出口總額為8013億美元,同比增長23.7%。其中,出口總額4435億美元,同比增長27.8%;進口總額3578億美元,同比增長19.1%;出口增幅高于進口增幅8.7個百分點,累計順差857億美元,同比增長83.1%。 隨著外貿順差的增加,貿易摩擦也經常發生。 此次調整出口退稅政策,“可以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和進出口貿易的平衡,減少貿易摩擦,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上述財政部負責人表示。 本次調整不設過渡期 2006年9月,財政部曾會同有關部門發布了《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的通知》,對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作了調整。為減少企業損失,保證政策的平穩過渡,當時特別規定了三個月的過渡期,即對調整出口退稅率的商品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并在一定期限內辦理出口合同備案的,可以按原出口退稅率執行。 “但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很多虛假合同,影響了國家宏觀政策的調控效果,也造成了企業之間的不公平競爭。”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他說,鑒于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以緩解外貿順差過大為主要政策目標,考慮到去年出口退稅政策調整設置過渡期出現的問題,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沒有設置過渡期。 但是,為了讓企業有提前準備的時間,這次將調整的政策內容提前一定時間對社會公布。同時,考慮到一些造船合同和對外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期限較長,價格難以調整,因此,規定對此前已經簽訂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標或已經簽訂的價格上不能更改的長期對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設備和建材,于2007年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的,準予仍按原出口退稅率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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