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 4.1 社會保險: 中國法(fa)(fa)規:《勞動法(fa)(fa)》第72條(tiao),用(yong)人單位和勞(lao)動者必須依(yi)法參加社會保險,繳(jiao)納(na)社會保險費。 4.2 社會保(bao)險補充規定: v 工廠應提供(gong)所交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證據。 v 工廠應保存社會保險費繳納收(shou)據和當地有關部門減免社會保險的批文(wen)以供檢(jian)查。 4.3 員(yuan)工檔案(an): v 工(gong)廠(chang)應當(dang)保(bao)存所有員(yuan)工(gong)的人事(shi)資料。 v 員工檔案中應當(dang)包括身(shen)份(fen)證復印(yin)件、工人進廠(chang)工作日期、簽(qian)名(ming)以(yi)及工人的出生(sheng)日期。 v 建議員工(gong)檔案中(zhong)應有個人近照、工(gong)作申請(qing)表、紀(ji)律處分記錄等。 4.4 童工和未(wei)成(cheng)年工 中國法規: 4.5 常見(jian)問題(ti): v 不能提(ti)供未成(cheng)年工(gong)的健康(kang)證明。 v 未向(xiang)當地勞(lao)動行政部門進行未成年工使用登記。 v 使用(yong)童(tong)工(中國法規規定為(wei)16周歲以下)。 v 童工(gong)使用假身(shen)份證進廠(冒用其他人或其他家(jia)庭成員的身(shen)份證)。 v 曾經(jing)使(shi)用童工(招用年齡不滿16周歲,但目(mu)前已經達法定年齡)。 v 未成年工從事(shi)危險性工作。 v 未成年工(gong)的加班時間超出規定。 4.6 案例 案例1 法定最低工作年(nian)齡(ling)為16周歲。在一家北(bei)京(jing)的工廠,許多工人看起來(lai)不到16周歲,可他們的身份(fen)證(zheng)表明(ming)他們已滿16周歲。誰(shui)都知(zhi)道假造身份證(zheng)很容(rong)易。這種行為是否可以接受? 案例2 某刀具廠(chang)有兩(liang)個剛(gang)滿16周歲的(de)工(gong)人在廠區旁邊的(de)模具(ju)棚工(gong)作。他們都(dou)是不錯的(de)員工(gong),準(zhun)時上(shang)班(ban),工(gong)作效(xiao)率高(gao)。這種(zhong)行為(wei)是否可以接收? 4.7 強(qiang)制(zhi)勞工 4.8 常見問(wen)題 v 使用強(qiang)制性勞工(gong)或囚犯勞工(gong)。 v 使用契(qi)約式勞(lao)工或抵(di)債式勞(lao)工。 v 不合(he)理的人身(shen)限制。 v 強(qiang)迫(po)工人加班。 v 強(qiang)制加班,加班過多(duo)。 v 要求(qiu)工人(ren)額外進行(xing)沒有報酬的工作(計件工人(ren))。 v 扣留(liu)工人身份證件。 v 含不合(he)(he)理(li),限(xian)制性條款的勞動(dong)合(he)(he)同。 v 限制(zhi)人(ren)身自由(特別是(shi)宿(su)舍放行制(zhi)度)。 4.9 騷(sao)擾(rao)或虐(nve)待(dai) 中國(guo)法規:勞部發(1994)118號第8條:嚴禁企業對職工進行體(ti)罰、毆打、搜身(shen)和侮辱,以及鎖閉在(zai)工作場所和職工集體(ti)宿舍限(xian)制職工人身(shen)自由。 4.10 常見問題: v 體罰或虐待。 v 口頭威脅(xie)、騷擾(rao)工(gong)人(ren)(如呵斥工(gong)人(ren))。 v 剝奪工人基本(ben)權利(li)。 v 性騷擾。 v 不合理的安全檢查。 v 限制工人(ren)飲(yin)水或使(shi)用廁所時間。 4.11 歧視 中國法規:《勞(lao)動法》第12條(tiao)勞動者就(jiu)業,不(bu)因民族、種族、性(xing)別、宗教(jiao)信仰不(bu)同而(er)受到歧(qi)視。 4.12 常見問題: v 根據個人特征(年齡、性別(bie)、地域、文化及社會(hui)階層(ceng))對(dui)工人區別(bie)對(dui)待。 v 招聘(pin)中(zhong)的歧視現象。 v 歧視性(xing)的加(jia)強安排(pai)(加(jia)班(ban)機會(hui)和加(jia)班(ban)要求)。 v 不公平(ping)對待女工。 4.13 自由結社 中國法規:《工會(hui)法》第3條所(suo)有在中國境(jing)內(nei)企業(ye)工(gong)作,且所(suo)得工(gong)資為其主要收入(ru)者,都(dou)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gong)會(hui)的權利。 4.14 常見問題(ti) v 干涉合法的工會活動。 v 阻饒工(gong)人之間的(de)溝通。 v 處(chu)罰(fa)工人的結(jie)社行為。 4.15 案例 案例1 ABC工(gong)廠有一個“領證”上廁所的(de)規定,這(zhe)現規定的(de)目的(de)主要是保證不(bu)會同時有太多工(gong)人在(zai)廁所里聊(liao)天。管(guan)理層說工(gong)人對這(zhe)個規定沒有意見,這(zhe)個規定的(de)實(shi)施效果也不(bu)壞。這(zhe)種行(xing)為是否可以接收? 案例2 A工廠(chang)員(yuan)工小(xiao)紅,工作時與他人聊(liao)天(tian),被(bei)組長(chang)口頭警告后,還罰她掃地一周。這(zhe)種行(xing)為(wei)是否可(ke)以接受(shou)? 4.16 申訴政策(ce) v 書(shu)面的政策; v 投訴(su)保密程序; v 調(diao)查(cha); v 記錄; v 相關紀律(lv)處分; v 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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